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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到公证处办理《协议书》公证;2. 凭公证书、外语成绩复印件到省教育厅领取资助证明;3. 凭资助证明与外方联系,请对方发出邀请函;4.填写《教职工因公出国(境)申...[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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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
根据外交部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有关护照管理的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护照的管理1. 护照是出国人员因公出入境和国外旅行、居留的主要证件。我校...[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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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
1、已由出国人员本人签名的有效护照(有效期应至少比回国日期多六个月);2、已填妥的符合往访国要求的签证申请表(需贴照片的应事先贴好);3、合格的外方邀请信(内容...[详细]
7
Jan
一、拨付奖学金 1. 奖学金人员凭公证过的《协议书》、PETS5成绩复印件至省教育厅2002室,领取《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资助证明》,需提前预约:025-83335207。 2.奖学金人...[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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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
1、出访须有前往国家或地区的邀请函。邀请人应为境外大学、研究机构或企业的法人或负责人;2、有明确的出访计划和经费来源情况说明;凡使用校内经费出访,须先得到相应...[详细]
7
Jan
1、拟出国(境)人员向学校提出申请(《教职工因公出国境申请表》请在国际合作交流处网站下载),申请表须由本部门、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后签字、盖章,再送至相关部门及...[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