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学校选派何霞同志于2025年12月14日-18日(共计5天)赴香港开展学术交流。已于规定时间归校,出访费用未超预算。
按照相关规定,现就出访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12日-16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与港澳台办联系。
联系电话:0517-83559103
附件:《因公临时出国(境)出访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