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学校选派杨正亚同志等一行6人于2023年11月14日-21日(共计8天)赴马来西亚、泰国开展合作研究。已于规定时间归国,出访费用未超预算。
按照相关规定,现就出访回国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1日-15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与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联系。
联系电话:0517-83559103
附件:《因公临时出国(境)出访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