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19年江苏友谊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9-06-10点击数: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19年

江苏友谊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科学技术局,各有关单位:

为表彰在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外国专家,我厅将于近期开展2019年江苏友谊奖申报评选活动,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近年来在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各领域特别是重点行业、工程项目作出突出贡献,为促进中外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医药卫生等领域交流合作和人才培养发挥重要作用的外国专家,重点向具有重大原始创新能力的科学家、重大技术革新能力的科技领军人才、具有世界眼光和战略开拓能力的企业家及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各类人才倾斜。

(二)对华友好,在各项社会事业中作出积极贡献且在艰苦地区克服困难、无私奉献,具有良好声誉和较大社会影响的外国专家。

(三)重点推荐在我省经济转型升级、助力科技强省战略、贯彻“五大发展理念”、配合“一带一路”建设、带动创新创业和生态文明建设、传播中国声音、讲好中国故事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的外国专家。

(四)港、澳、台地区以及侨居国外的中国籍专家不在申报范围之内。已获江苏友谊奖的外国专家,不重复申报。

二、申报材料

(一)《江苏友谊奖申请表》(见附件1);

(二)外国专家护照复印件;

(三)补充材料:申报单位可以就专家从事的领域、课题、项目概况、国内外技术存在的差距、专家来我省后解决的问题等提供补充材料说明;专家工作的领域、课题和项目已列入国家、省行业或部门发展规划的,应将有关报告及批件复印件,作为申请表的补充材料一同上报。

以上材料装订成册,提交一式两份。

(四)2019年度江苏友谊奖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1份;

材料(一)、(四)另需提交电子文档(光盘刻制),表格样式请从江苏省科学技术厅网站(http://kxjst.jiangsu.gov.cn/)下载。

三、申报要求

一)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江苏友谊奖申报工作由各设区市科学技术局统一组织,申请表需市政府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在宁省级机关、省(部)属单位推荐专家的申报材料直接报我厅。

(二)对往年申报过江苏友谊奖但未获奖的外国专家,再次申报时须在表中注明上次申报的时间;外国专家配偶或其亲属曾获江苏友谊奖的,也须在表中注明。

(三)须征询外国专家申报意愿。对不宜公开表彰和报道的外国专家,请务必在申请材料中说明。

(四)各市申报人数不超过6名、在宁各省级机关、省(部)属单位申报人数不超过2名。同时申报多名外国专家的,应在申报汇总表中排出顺序。

(五)申报截止日期为2019年7月10日,逾期不报或手续不全的不予受理。

四、其他事项

我厅将组织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议评选,产生拟授予江苏友谊奖外国专家人选。报经省政府批复后,由我厅正式通知各申报单位。

江苏友谊奖是省政府设立的给予外国专家的最高奖项。经省创建达标评比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批准,自2017年起,江苏友谊奖调整为每两年一次,由省政府主办。各单位要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做好此项工作,广泛征集,仔细遴选,将在我省各行各业辛勤工作、贡献突出的优秀外国专家推荐出来。

人: 江苏省外国专家局        025)83236024

          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 徐菲璠 025)85486018     

收件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龙蟠路189号

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503室

 

附件:1、江苏友谊奖申请表

2、2019年度江苏友谊奖申报汇总表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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