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邀请信一式三份(邀请方提供):
A、抬头必须要有被邀请人全名
B、必须要有邀请人或邀请单位的正式签名或签章
C、若为英文需自行翻译为中文
D、信中应写明赴台目的、时间、在台期限、经费负担办法等。
E、信签纸或信中均不能冠以“中华民国”、“中华全国”、“ROC”等有“国家”或“中央政府”含义的称谓。邀请人也不可以冠以“政府”部门职务头衔。
2、在台详细日程表一式三份(邀请方提供):(必须提供台湾邀请方上报岛内“境管局”的日程表)
A、日程表上时间必须为公元纪年、含抵离台时间
B、如有参访活动必须注明参访地点及内容,不可只写“市区参访”之类的不明确内容
C、日程上不要出现“自由活动”等不确定因素的字样
3、大陆地区参与名单一式二份(团体交流访问活动需要提供名单,邀请方提供):
A、名单中应注明姓名、单位、身份
B、人员名单请勿出现国别,以免产生“一中一台”、“两个中国”的歧义
4、邀请方背景资料一式二份(邀请方提供)
5、校内审批表一份(此表可在国际合作交流处网页上直接下载)
经费来源一栏必须慎重填写,审批通过后不得更改
6、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注明户口所在地)
7、赴台人员备案表一式四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