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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访日本签证办理要求

作者:淮阴工学院时间:2018-04-05点击数:

一、送签地点:

日本国驻上海总领事馆

二、所需时间:

提前六个工作日申请签证

以上时间为领馆工作日时间,不含来回传递时间

三、要求项目:

特别注意:因公团组的护照上需贴上“江苏外办”字样的红标贴,另外贴在护照签证页上的黄告示贴上也要手写上“江苏”,否则领馆将不予受理。

1、护照:提供有效期为半年的有效护照并由本人签名;

2、邀请信原件:招聘理由书、滞在日程表、名单表;如果由外交或公务护照人员作为领队访问日本,则只需提供滞在日程表和名单即可;

3、签证表格:每人中文填写一张签证表格(正反印),提供一张白底小二寸彩照;

四、持因私护照赴日研修项目:

1、因私护照:提供有效期为半年的有效因私护照并由本人签名;

2、各级外经贸部门出具的《外派劳务项目审查表》原件;

3、签证申请表:中文填写签证申请表一张并贴照片一张;

4、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

5、户口簿复印件;

6、中方派遣公司与日方公司协议书复印件;

7、中方派遣公司与研修生的协议书;

六、签证格式:

日本驻上海总领馆一般发给3个月有效的1次入境签证。

七、特别提醒:

根据日本国法务省入国管理局的规定,自20071120日起,申请进入日本国境的外国人在接受入境审查时,必须提供指纹和面部照片,并接受入境审查官的面试。以下人员可以免除:

1、特别永久居留人员;

2、未满16岁人员;

3、进行“外交”或“公务”在留资格活动的人员;

4、由日本国中央政府机构首长(大臣)邀请赴日人员;

5、我持外交、公务护照赴日人员,按照现行的方案要求,在入日本国境时,必须留取指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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