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江苏高校学生境外学习政府奖学金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苏教外函﹝2018﹞19号)的精神,为进一步拓宽我校学生国际化视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我校整体国际化办学水平,学校即日启动2018年江苏高校学生境外学习政府奖学金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
我校计划内招生的2015、2016、2017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选派条件
1. 部分资助项目(16名)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好,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
(3)具备良好的英语水平,达到境外大学项目设定要求。
2. 全额资助项目(1名)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好,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在校期间曾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助学金。
(3)具备优秀的英语水平,达到境外大学项目设定的英语语言要求,有较强的阅读及课堂学习交流能力。
(4)无出境经历。
三、选派流程
1. 3月20-3月25日,学生填写纸质报名申请表报送至所在二级学院(详见附件10),学院审核通过后, 于3月25日前将纸质报名申请表及各学院报名汇总表(详见附件11)(电子文档)报送国际合作交流处。各二级学院同时通知学生于3月20日-23日登录奖学金项目管理系统,完成网上报名。国际合作交流处联系人:滕老师,咨询电话:0517—83559103。
(网址:http://221.226.191.133:8089/scholarship/employee_toLogin.do)
2. 3月26日,学校参照学生申请表及学生网上报名等情况进行审核、遴选。
3. 3月27日,公示项目正式推荐及后备人选名单。
4. 3月28日,学校将项目正式推荐及后备人选名单上报省教育国际交流服务中心。
四、注意事项
(一)学生交流学习期满回国后,我校将根据《江苏高校学生境外学习政府奖学金项目学分认定办法》认定学生所修学分,转换课程成绩,记入我校学生成绩管理系统。(详见附件8)
(二)学生回校,提交课程学习合格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学校给予省财政资助经费和学校配套资助经费共计2万元/生。
(三)经批准参加该项目的学生应随时关注“项目管理系统”的流程,按要求及时完成各项手续的办理。推荐的学生应及早办理本人护照,以保证按时送交护签材料。
(四)为保证该项工作顺利实施,请各学院安排专人负责、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做好项目的报名、审核及后期联络等工作。
希望各二级学院利用学院网站、短信平台等途径,积极组织宣传该项目的内容,宣传到每个学生,宣传到学生的家长,使学生了解该项目情况,积极报名。
相关表格文档 http://jlc.hyit.edu.cn/upfile/file/20180408111834454.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