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因公赴台申请人原则上应提前三个月向校港澳台办公室提交申请材料:
一、第一次向省台办报立项请示文,所需材料如下:
1. 淮阴工学院教职工因公出国(境)人员申请表
2. 台方发的正式邀请函副本
3. 赴台人员行程表
4. 赴台出访人员名单
5. 台方简介
6. 台方承诺书
二、经省台办批复后,特别是在台湾入台证副本到达后(台方一般要提前一个月才发放,可以尽早与邀请方联系),报送第二次文件,所需材料如下:
1. 台方提供的入台证副本
2. 赴台人员政治审查表
三、经省台办第二次批复后,申请人持台办批复文件到淮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四、赴台回校后,请及时递交有关证件及总结报告。